央企高管降薪正式实施 涉及72家央企负责人

2015-1-9

      从2015年起,72家央企高管工资单上的数字要小了,他们享受的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规范。昨天,《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铁路等19家企业。这次改革在业内称为“有一锤定音之效”。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曾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会比较大”。

      双重身份,不能双重标准

      央企负责人往往具有双重身份,不仅是职业经理人,还同时是具有较高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在职务薪酬上往往既有高管工资,又有“高官”待遇。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年平均薪酬水平为76.3万元,全部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为46.1万元。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是同期沪深上市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大约2~3倍,与职工薪酬差距达到12倍之多,显着偏高。不过,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张车伟说,新规实施后,也并非大多数央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会普遍下降。

      张车伟:从我们看到的情况来讲,央企高管也就是个别人的薪酬水平过高。那么,我想它影响的是那些特别高的人,对大多数人来讲,应该有影响,但不会特别大。过高的薪酬肯定会显着下降,这毫无疑问。

      降薪撬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改革后的央企高管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加绩效改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加任期激励收入。一位央企内部人士分析说,基本年薪将根据上年度72家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而任期激励收入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总的收入不超过在职员工平均工资的7~8倍。张车伟认为,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其实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降薪,更深的意义在于撬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张车伟:这并不意味着高管薪酬的改革就只是一个降薪,而是说向着一个更加合理的薪酬体系改革的方向,而且本身就应该是我们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部分。

      央企高管薪酬成阳光账本

      这次实施的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引人注目的还有,明确规定了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企业老总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公开薪酬;非上市公司参照上市公司公开企业负责人薪资。这意味着,央企高管负责人薪酬成为阳光账本,不再神秘。对此,专家认为,公开透明是推动“阳光央企”的必要前提。明确取消职务消费、公开高管薪酬,意在将企业正常业务支出规范化、合法化,坚决堵住职务消费黑洞,给公众一个阳光、透明的央企。

      要降多少?层层都降?怎防“假降”?——三问央企高管降薪

      2015年起,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将开始正式实施。降薪后,高管们到底会“减薪”多少钱?高层一降,是否层层跟着降?收入降了,灰色福利会否“补一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到底会降多少?金融类央企老总或将“减薪”近百万元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将于2015年年初开始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以及金融、铁路行业在内的72家央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改革后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将会下降,“有的下降幅度可能还比较大”。那么,现在高管应该拿多少钱?薪酬下降了多少?

      根据《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改革后,央企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薪酬水平将不超过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到8倍。

      层层跟着高管降?央企员工表示“很担心”

      尽管此次改革针对的是由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但高层的工资一下子缩水近百万元,基层员工的工资和福利会不会由此减少?记者采访了多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国企员工,他们中的不少都有这样的担心。

      小王是东部地区某上市国企分公司负责人事的中层干部。自从企业被列入首批高管降薪名单后,小王和周围的同事都纷纷担心自己的收入受到影响。小王说,自己工作的集团以福利好而闻名,正式招聘的员工入职没两年年薪就有差不多10万元,还有餐贴、通讯补贴林林总总的各种福利,比在外企工作的15万元过得都滋润。“高管降薪了,中层不等于要跟着降薪,总不好意思比领导拿得多吧?那不是等于一层一层都降下来?”

      小王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从2015年起,这家集团高层的年收入直线降到了百万元以内,这一水平甚至低于百万级年薪的地区分公司负责人,为了调出一个“合理的级差”,“听说内部所有的职级收入都要全部重新算。”

      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权衡指出,一线工人与国有企业高管的收入差距太大,不符合国有企业的性质,层层降薪就更不合适了。“国家明确提出收入分配要‘提低限高’,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但在现实中,一线涨10%往往也赶不上高管涨1%,决不能让一线员工成为高管降薪的‘陪葬品’。”

      遭遇“假降”对策怎么办?防止灰色福利“进补”

      高管的收入“砍半”,原有的福利能不能“找补”一下?根据相关精神,央企负责人将不得在企业领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同时,央企严禁按照职务为负责人设置消费定额,也不得用公款支付其工作职责之外的费用,更不得为其转移个人费用支出。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对一些福利畸高的企业来说,工资性收入远不是其个人所得的主要来源,即使普通员工享受的灰色福利也不少。

      理发只要2块钱,食堂1块钱的自助餐吃到饱,培训中心建在某知名旅游城市的海滨,集体宿舍只要每月100元,“同地段的租金没有两三千拿不下来”……在某国企工作的小刘说,虽然自己没有赶上发房子的年代,但现在公司依然还有大把吸引人的福利:平价的托儿所、幼儿园,与多家“给几十万都不一定进得去的”名牌小学有“共建合作协议”,还有职工子弟定向招聘名额,“等于是子女一条龙服务”。

      权衡指出,对国企来说,合理有序的收入格局需满足两点:一是收入来源要合理,明晰对职务消费、灰色福利的界定和监管,减少腐败和权利寻租的机会;二是收入水平的有序,不能人为拉大基层员工和高管的差距,同时,职工的收入要反应其贡献,决不能回到“大锅饭”的老路上。“参照国际上同类企业高管的年薪,考虑到国企负责人的任命方式以及其对企业的绩效贡献,国企高管和员工平均工资的比例在5-7倍左右是比较合理的。”

      对于一些员工薪酬水平总体畸高的企业,有关部委表示,将按照相关精神,规范收入分配办法,合理控制和确定工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