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世界进入了弹性劳动与经济不稳定、工作不稳定时代,而劳动关系出现弹性化趋势,雇佣与使用相分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专业化与弹性用工相契合,顺应了市场经济的需要。中国的劳务派遣也应运而生,然而这一用人机制在我国的本土化过程中也无法避免地出现些弊端。本文从中国劳务派遣发展的必要性及其特点入手,对其本土化提出意见和建议。
从国际范围看,劳务派遣这一用人机制是劳动力市场的常规就业形式,它本身具有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的作用。劳务派遣以其机制灵活、用工效率高、便于管理、利于人才流动而获得企业青睐,逐渐成为劳动力市场上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自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以来,逐步建立起一套促进就业的政策体系,包括宏观就业政策和劳动力市场政策,就业格局正在变革,在此背景下,劳务派遣应运而生,并随着我国经济分工的进一步深化、社会劳动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以及新一代求职者就业观念的变化,劳务派遣开始在不同层次劳动力市场迅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建立数以万计的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已成为新兴产业,派遣劳动者的人数急剧增长。目前国内有许多公司都加入了派遣行列,如三星、摩托罗拉、华为、大亚湾核电站等大中型企业,都不同程度采用这种模式。经过近10年的发展,劳务派遣在我国的本土化过程中,显现出了勃勃生机。
一、劳务派遣的特点及其优势
劳动力派遣的特点首先是劳动力雇佣和使用分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合同关系;其次,劳务派遣涉及派遣单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关系,不适用民商领域中的合同相对性原则。劳务派遣具有以下优势:
1.对于用工单位,解放了劳动力,便捷了用工
人力资源管理讲究效率原则,劳务派遣存在减少了用人单位在招聘、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成本,把用人单位从繁琐的人事管理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投入企业核心业务上。同时,为用人单位在市场条件下机动灵活、便捷用工提供了可能,既保证了合理合法用工、降低了用工风险,又达到了员工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目的,降低了劳动纠纷几率。
这种方式符合编外人员劳务费单列和会计明晰性原则的要求,使企业管理规则与劳动力市场运行机制成功对接,实现了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兼容和互通。
2.对于劳动者,规范了管理,便捷了就业
派遣机构具有广泛的就业信息和灵活广阔的就业空间,为劳动者提供更多就业选择机会,劳动者可对用人单位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估,在没有违约风险的情况下做出最佳就业选择。同时,日常管理中派遣机构可以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制度和职业安全,杜绝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的行为,与用人单位协调一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派遣在我国产生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1.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有效途径
中国的就业问题被称为世界性难题,首先表现在劳动力供给数量巨大,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增长模式在较长时期内都远远无法为劳动者提供足够的、具有较高生产率的就业岗位;其次,相对于发达经济体,劳动力整体素质较低,短时期内无法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和较高质量的劳动力,不利于经济高质、快速发展,也不利于就业问题的解决;再次,在就业压力巨大的情况下,经济制度转型、工业化和经济全球化并举,使就业问题异常复杂,这在世界上没有经验可借鉴。
2.劳务派遣市场的发展符合我国国情,对经济发展起积极作用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发展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各种劳务经济,有助于我国结构性就业问题和总量性就业问题的解决,从而有利于促进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从长远看,大力发展劳务派遣有助于解决我国长期以来就业结构扭曲的问题,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转移,最终促进我国产业结构的转变和升级。此外,发展劳务派遣还有助于促进我国境外就业工作,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3.符合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的内容要求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在一个组织内部,人力资本具有异质性的特点,即不同的人力资本在价值性和特殊性两个特征上的表现存在着高低差异。因此可以对不同类型的人力资源采用不同的雇佣模式、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
三、存在的问题
1.劳动不稳定性
劳务派遣只是短期的或临时的受派,雇佣缺乏稳定性,对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具有负面影响。
2.派遣劳动者与正职劳动者待遇不公平
原固定职工拥有各种福利待遇,而劳务派遣职工只发劳务费,用工形式的不同导致两种管理方式、两种身份的极大差别,同时存在派遣机构中间盘剥的可能。
3.雇主责任不明
劳务派遣造成雇佣劳动与使用劳动相分离,派遣劳动者在劳动过程发生的事故与纠纷往往没有明确的法律加以规范,当事方也约定不清,无法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
4.工会的保障问题
派遣机构雇佣的劳动者,其工作场所不确定且分散在各处,派遣劳动者之间很难相互熟悉,很难有凝聚力,更不用说组织工会了。在用人单位又是短期的工作,很难加入用人单位的工会。当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缺少工会为其维权。
四、几点建议
1.国家立法角度
劳动立法的不断健全毫无疑问将从不同的侧面加强对劳动派遣关系的法律规制,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过来,完善的立法也有利于保证劳动派遣行业的健康发展,并使其真正能够发挥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由于劳务派遣在中国的人才市场发展中尚属新生,虽然《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务派遣进行了原则规定,但在实际运作中仍存在无序竞争和缺乏规范。对于引进劳务派遣的组织而言,在实践中应如何规范操作,以避免出现各种管理上的漏洞,是个难题。2013年7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延续《劳动合同法》偏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对劳务派遣市场进行了更切实可行的规定,但是立法解释和真正实施更待时日,法律条文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也需要逐步的发展过程。??
(1)规定劳务派遣的行业范围及最长时间限制。法律条文中已经规定,劳务派遣应该是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特点的用工模式。在国外派遣应用领域主要包括无需特殊技能的基层工作,如保安、家政等;需要高度独立专业知识的工作,如会计,医疗服务等。基于已有经验,宜在《劳动合同法》中采取明确列举加限制性规定的方式对劳务派遣加以限定。
(2)更加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分担。由派遣单位承担派遣劳动者的支付报酬、社会保险缴纳,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的管理与支配,承担劳动保护、安全卫生义务,承担平等待遇、劳动时间、休息休假等的各种劳动保护义务。其他事项比如培训,由派遣单位还是用人单位进行更加适宜,应由双方约定明确的承担连带责任。
2.企业角度
用人单位是依靠派遣劳动者创造价值和财富的最终企业,如何对派遣劳动者进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课题之一。中央电视台也是应用劳务派遣的重要单位,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均为派遣,其不仅出台制度规范派遣管理,同时依托全台人事管理系统,加强与派遣机构业务合作,搭建从招聘、管理、培训到辞退一体化的编外人员管理体系。同时,制订编外人员培训、选拔计划,在学习培训、岗位竞聘等工作中,打破身份界限,逐步拓宽编外人员在职位、职级方面的上升空间,逐步完善编外人员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人性化管理,促进了劳务派遣制度在中央电视台的进一步完善。当然,正式员工与派遣人员在利益方面和发展方面的平衡,也应成为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对于派遣单位而言,面对劳务派遣蓬勃发展的诱惑,和法律对劳务派遣参与者越来越高的要求,企业自己应该适应变化,逐渐成熟和规范起来。有这样一个不太合适但却很生动的比方,“我把一辆车借给你,过了一段时间我总得问问借车人:我的车怎么样了?有没有磕着碰着啊?我们的有些派遣公司根本没有考虑这些,只一心放在收取管理费上,人派出去后就不管了,直到产生纠纷人家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只有真正地多为派遣员工的利益考虑,劳务派遣企业才能在这个行业做得越来越好。”不论是派遣企业还是用人单位,只有真诚地关怀每一位派遣员工,才能收获他们不断增加的忠诚度,进而实现“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
另一方面,值得中国劳务派遣市场深入思考的课题,是关于“菲佣”的大规模输出。“菲佣”的市场关键在于其劳动技能和专业素质。我国要想扩大劳务输出规模、在国际市场上占有更多份额,关键还是要提高劳动者技能。这也是对劳务派遣企业及其他劳务输出机构提出的挑战。
3.个人观念的转型
经济制度的转型,最难的是人的观念、习惯的转变,其中更难的是劳动者对新制度的适应。在破除“铁饭碗”的终身制后,如何通过改革与创新,建立起一套既能适应企业转型需求,又从根本上推动人事制度深入改革的新机制,是很多企业尤其是事业单位所面临的共性问题。在经济结构调整、就业机制转换过程中,市场经济要求劳动者自主就业,而派遣机构充当了过去“单位”的角色,帮助原体制内从业者彻底解除原来的劳动关系,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通过组建公益性劳务派遣组织,将就业困难群体组织起来,从根本上促进体制内就业机制的转换。
4.社会的努力
目前赢利性劳务派遣机构派遣人员占整体劳务派遣人员的大多数。还有一类是公益性劳务派遣机构,这类机构主要是政府主导型的,是政府大力倡导的、为促进就业而采取的劳动力市场政策措施之一。目前这类机构尚未充分发育,如果国家能够大力发展此类机构,相信对规范劳务派遣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健全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引导。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机制有着其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为解决中国就业问题提供了崭新思路,如果能及早重视并加以推动,对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乃至促进经济发展都将起到重大作用。结合国情,今后发展劳务派遣的总的思路应该是:通过循序渐进地完善法制体系,为劳务派遣业创造自由、规范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