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好了,我也能领上养老金了!”73岁的陈寿为老人接到社保局的通知后很兴奋。自今年7月推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之后,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最后一个“缺项”被填补,从政策层面真正覆盖了所有人群。深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民医保后,正大步跨向全民社保。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774.2万人,同比增长6.2%;医疗保险达到1120.9万人,同比增长3.1%;生育医疗保险达到478.4万人,同比增长12.6%;工伤保险达到984.7万人,同比增长2%;失业保险达到320.3万人,同比增长16.1%。
门诊大病待遇扩至所有病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再次上调、非户籍参保人明年起也可领取失业救济金……深圳在实现社保全覆盖的同时,参保人的社会保险待遇也在逐年提高。
养老保险让所有居民“老有所养”
我市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后,陈寿为从市社保局宝安分局咨询得知,像他这样条件的老人,不用再缴费也能每月领取300元的养老金,喜出望外,立刻办理了申报。9月底通过社保局的公示后,他从10月份起就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实行,解决了我市所有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全市首批共1700多名参保人有望在10月份开始领取居民养老金。而截止至今年6月底,我市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达17.29万人,同比增加1.33万人。
在深圳,非户籍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一,仅养老保险一项,非户籍参保人就超500多万。深圳的养老保险率先实现了让各个不同群体在同一政策制度下享受同样的待遇。目前我市实行了企业深户员工、外来劳务工、农村城市化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并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和新老转移办法的平稳过渡。
我市参保人的养老待遇逐年提高,今年4月,市社保局发布《深圳市调整企业退休人员2012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对2011年12月31日前已在本市社保机构办理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71元(含高龄津贴、高级职称津贴)。市社保局已按时足额支付各种养老待遇39.77亿元,共有17.29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了待遇调整,7370人享受了高级职称补贴。
全民医保“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
深圳在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全民“有保可参”的同时,也实现了医保待遇全国最高。2011年,我市综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9%,异地务工人员医保在其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76%。
“多层次、广覆盖、待遇好”,深圳颇具特色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给居民“看得起病”吃了一颗“定心丸”。根据规定,基本医保(含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按2011年深圳市社平工资的标准计算为33.08万元。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参保人同时参加深圳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6年以上不设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全面提高了参保人的住院待遇水平。在门诊待遇方面,深圳实现了门诊统筹。无个人账户的住院医保和农民工医保建立了普通医疗费用社区门诊统筹,有个人账户的综合医保实行普通门诊统筹。2011年1月起,综合医疗保险原门诊第一类大病待遇扩大到所有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现在可供“全家使用”。
我市目前已累计发行社会保障卡近1400万张,参保人在我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均可使用社保卡记账,其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直接结算,直接结算资金占参保人医保支付资金的99.88%。目前深圳市社会办的医院基本上都已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定点医药机构共有1467家,其中公立医疗机构72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169家;医保定点医院有139家,其中公立医院91家,社会办医院48家,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城市定点医药机构数量,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就医购药。同时,我市的参保人已经实现了在广州、东莞、惠州、珠海四地异地就医的联网结算,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四地的定点医院就医刷社保卡,待遇不变、跨区享受、实时结算。
参保员工工伤后100%能获赔偿
深圳一直大力推进企业员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目前有高达984.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为全国各大中城市之最,确保了他们在工作中遭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合理的保险赔偿。我市首创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初步建立预防、质量、康复和展能一体化的工伤保险体系。记者昨日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参保员工出现工伤意外的,100%能得到赔偿。 全市的工伤定点医疗单位已增至91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13家。
继金融危机时我市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后,为继续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让更多的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今年的7月1日起,我市再次将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统一下调20%,即对风险较小、中等风险、风险较大的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从0.5%、1.0%、1.5%下调至0.4%、0.8%、1.2%。其中已经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第二类、第三类行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随之同比下调。
这一惠民政策深得人心,外来务工人员纷纷表示,仅此一项好政策,就让他们增加了对深圳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非户籍参保人明年起可领失业救济金
今年7月1日起,我市再次上调失业救济金,月发放标准调整为1056元。与此同时,深圳积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促进就业,通过发放失业保险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国有企业内退职工生活费等多种形式,灵活运用失业保险基金实现对失业困难群众的多层次帮扶。
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条例》,将非户籍人员纳入失业保险范围。也就是说职工均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例的,不管是户籍还是非户籍,均可领取失业救济金。
除了不断完善政策提高参保人待遇,深圳社会保险还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建立社保个人服务网页,让市民足不出户可办理社保业务;开设银行卡与社保卡关联服务,拓展社保信息告知、提醒和社保资料的查询功能等。下一步,还将推出社会保险自助式服务平台、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和社保电视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社保与各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社保卡与银行卡联网、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