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军转干安置条件新规定公布

2010-3-10

2010年军转干安置条件新规定公布

近日相继有考生来电询问,2010年军转干安置条件新规定的情况,我们从相关单位获悉2010年军转干安置条件新规定的相关消息。

2010年军转干安置条件新规定:

一、重点超编的干部,特别是以档案材料不全的干部为转业重点、精简单位的人员;

二、服现役最高年限的人员,团级45,副团40,正营38,副营35,技术干部对应相应职务;

三、团处级为中转的人员;

四、被评为不称职的人员;

五、09年未走人员;

六、政治身体不适合在部队干,适合地方工作的人员;

七、超编或被免职的师级不超过五十岁人员;

八、服现役为30年以上的团级人员;

九、任干不满三年的新生干部,经教育不改,要求转业的,按复员处理。

2010年军转干安置新规定一下人员不得列入转业计划:

一、伤病残;

二、犯罪人员。

下列人员列入控制转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连排职服役最低年限的;

二、杰出人才,专家、骨干,被评为军区以上先进者;

三、30岁以下的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