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专访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红根

2010-2-3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提高体育行业和从事体育经营活动从业人员的素质,2005年10月17日经国家体育总局职鉴中心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批准,黑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成立。本报记者就此事,专门采访了省体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李红根。

  1、问:什么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其他证书有什么区别?

  答: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场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资格凭证,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正的有效证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最大区别在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的形式,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国家证书,而行业、协会等其它机构组织颁发的证书则不具备上述特点。

  2、问:为什么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认证工作由体育部门负责,而不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答: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体育行业推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下、指导下,对事业发展更加有力的前提下,以体育行业为主,归口于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管理,从体育发展的宏观高度来考虑问题,制定相关政策。例如做好退役运动员的职业培训和认证,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既有利于奥运战略的实施,也可以为健身市场输送高技能人才。因此,健身指导员能否上岗,职业技能鉴定站说了算,社会也只认一个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在我国开展十年,取得职业资格人数已达5000万人,而这项工作对我们体育系统来说却是全新的,但一整套完善的措施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效到位。

  3、问: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答:个人或单位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到黑龙江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指定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者,再向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站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经鉴定机构审查符合要求的,由鉴定站颁发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否则不能参加考试。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在全国通用的职业资格证书。

  4、问:我省目前已经开展了哪些项目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目前情况如何?

  答:我省作为全国最先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的7个试点省份之一,自2006年起,先后开展了滑雪、健美操、游泳、网球、武术、跆拳道、救生员等7个项目社会体育指导人员资质的培训,今年又增加了健身教练这一新的工种。目前,黑龙江省现有19个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已培养了2000多名获得国家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有19个职业工种考评员90余人,为全国考评员最多的省份。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职鉴工作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对《黑龙江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重新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有关职业资格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责任,为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今年3-5月,省体育局将对全省范围内的体育经营场所进行统一执法大行动,全面推行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聘用没有国家资质人员上岗的体育经营场所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提高体育经营者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