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私企从业人员工资将被纳入统计

2009-11-4
 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司长冯乃林27日透露,国家统计局决定,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统计调查范围。

    冯乃林在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制度改革通气会上说,近年来社会公众对平均工资数据有很多质疑,其中质疑最多的是私营单位等没有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据冯乃林介绍,国家统计局将完善统计指标,增加反映劳动报酬结构和差异的指标,包括增加反映工资结构的指标,增加并规范企业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统计。

    据介绍,劳动工资统计以单位作为调查对象,统计用人单位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全部劳动报酬,而不是他们的实际收入。

    另据国家统计局27日发布的数字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约为17071元。统计表明,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只相当于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平均工资的58.4%。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